项目编号:QT0503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关于林甸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发改发(202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甸县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林甸县境内所辖10条公路缺失交通安全设施的路段
2.3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单柱标志牌751块,双柱标志牌8块,护栏1180m,道口标柱1140个,里程碑52块,减速带13.5m,道口硬化 276 处。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共123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资质乙级及以上”(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对应的资质证书)。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不得为退休人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4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 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2022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 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银行虚拟子账户。②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公告规定执行。
6.4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
招 标 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鹤乡路西二段路北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7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恒大御府S3-1栋商服单元1-3层04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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